读者稿件:什么是个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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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较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对于中国人来说应该是件显而易见的事情。经过这些年的社会主义教育,对集体主义的观念可以说是根深蒂固,从建国早期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形成,国家、党、集体的利益是理所当然的重要核心。进入市场经济时代,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就变得暧昧起来,一方面由于市场的自然运作,使个人的欲望无限膨胀,人们为了个人的利益不断奋斗、争夺,而对于集体利益的关注只停留在口头的言词及官方的说教当中。另一方面集体主义作为常年固化在人们头脑中的观念是不易抹去的,加之政府长年累月的意识形态的灌输让人们处在相互矛盾的两种观念之中。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又隐含着对国家的重大责任感,致使现代中国人呈现出极度的内心分裂状态。多年的教育告诉我们,谋求个人利益是种自私自利的表现,真正高尚的是为国家为集体牺牲个人利益,舍小我为大我。听起来如此的高大上无法让人们辩驳,那么争取个人的权利是否真的就只有自私自利而必须加以否定哪? 如果真的是这样,实行西方的市场经济,谋求利益最大化,人们自己来争取财富到底对不对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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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题我们要从另一个角度加以分析。集体主义强调为公,缩小或放弃个人的利益,这种观念并不是社会主义独有的。在欧洲的中世纪,以教会为核心的时代就强调为上帝服务,放弃个人享乐放弃个人利益,人们生活在听命于教会的控制,寻求死后进天堂的幻想世界当中。当然因为有强大的信仰依托,即使再清贫的生活人们也能够承受,人生的目的不是现实的世界是死后进天堂。在这里,我们看不到个人意识,没有人在现世寻求个人利益,寻求个人幸福。中国的古代同样是集体主义的,虽然中国人没有强大的宗教信仰,但中国古代是以儒家思想为核心,以家族为基本结构的社会制度。这种制度下,强调的是长幼有序、男尊女卑,个人只是家族的一份子,为了家族利益荣光必须全身心付出,当然人们不会有个人意识,更谈不上为个人谋求利益了。

  那么个人主义是从何而来的哪?个人主义的发源在于欧洲资本主义的萌芽时期,意大利的文艺复兴及北欧的宗教改革。这一时期商业发达,商人在商品买卖的过程中,由于利益的驱使逐步形成了为个人需求而不断努力奋斗的个人主义倾向。随着这种倾向的加深,出现了之后以法国为中心的启蒙运动,著名的思想家伏尔泰、卢梭等人的思想奠定了以个人为核心的自由、民主观念,再后的美国独立及法国大革命都是受到以上思想的影响而完成的。时至今日,以西方社会为中心宣扬自由、平等、人权的普世价值,与西方的民主政治制度共同推动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进程。与之相对抗的现代集体主义观念则是由马克思等人的思想为开端,由苏联、中国等国家的社会主义实践而形成的社会观念。无论是个人主义还是集体主义都凝聚了人类思想的精华,逐步由社会实践而形成的。但今天以集体主义观念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制度已经随着苏联解体东欧剧变而显得形单影只,究其原因,应该与是否关心个人的生存状态不无干系。社会主义过于强调国家、集体的利益而忽略个人的生活质量的保证,体制僵化最终导致失败,而西方的资本主义制度以自由经济作为社会发展的驱动力,保护个人利益宣扬自由平等,使每个公民可以自由主动的去获取自己的权利。在自由的市场经济下,每个人可以发挥自己的主动性获得利益争取个人幸福,从而使个人的权利得以保障,社会更加欣欣向荣。当然,在这里不是完全肯定个人主义而否定集体主义,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同样存在大公无私为国献身的精神,而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尊重个人权利的基础上的。如今中国也在搞自由市场经济,从而带来社会运作的活化,人们的个人意识在逐步的觉醒。其中的问题当然不少,如当权者的腐败贫富差距过大,及为了谋取个人利益无道德底线等问题,在这里不是我们要探讨的内容。我更关注的是个人主义观念对于我们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

  中国古代尽管有朝代交替但从没有脱离汉武帝时期董仲舒所推崇的把儒家思想作为核心的社会观念,儒家思想确立了基本的社会基础,将国和家的利益作为社会的基本利益。而在社会阶层中,士、农的地位远远高于商的地位,致使以商业为核心的自由经济无法在中国立足,更谈不上个人意识个人主义的出现。以梁漱溟先生的观点来看,中国古代处在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自循环系统之中,没有西方的侵入我们是不会有所改变的,所谓的个人意识、个人主义也不会生根发芽。而后经过短暂的民国、抗战步入社会主义国家的阵营,直到改革开放之后部分人的个人意识才得以觉醒才意识到作为个体我们是独立的。

  相比西方的启蒙运动我们晚了300年,这300年中西方国家不断地完善不断地扬弃,形成了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自由、民主、平等的基本观念,可以说这是人类社会有史以来最可宝贵的精神财富,它使人们真正意识到自己是作为人而存在于世界上的。从表面上看个人主义由于强调个人的权利不免给人留下宣扬自私自利的印象,以至于国人认为个人主义本质就是自私的,而事实是由于对个人的尊重使整个社会形成了以个人权益为中心,真正使每个公民获得平等的社会地位及应有的权力和社会保障,使不平等的社会现象逐渐被消灭。尤其是上个世纪7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罗尔斯的《正义论》中的观点被西方社会广泛采纳之后,社会更趋向于公平、正义,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探讨了社会中由于贫富差距而带来的诸多不公的社会现象,例如公共资源分配不均,弱者的社会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等问题,倡导社会的公平正义,关注弱势群体和底层民众的生存状态。这种观念极大的促进了西方社会向人人平等的公平社会发展。

  就每个个体来说,个人主义的观念同样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正由于对个人的尊重使得普通大众有了强烈的公众意识,在道德层面上获得个人利益的同时关注他人的生存状态,使全民具有社会公德意识。而反观我们的集体主义观念由于没有对个人关注的概念,人们对他人毫不关心、缺乏公德意识,在自由市场经济的刺激下为获得个人利益可以毫无道德底线,对他人漠不关心。可见个人主义不单纯是谋求个人利益,还含有对他人命运的关怀,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从历史上看,被现代社会倍加推崇的人道主义观念同样来源于西方的个人主义,从对战争、天灾中难民的无私关怀到对贫困地区人们生活、教育的慷慨援助,无处不体现出人道主义观念的闪光显现,而这种观念是随着西方社会对个人的关注一步步形成的。对社会公德的培养应该是我国现有社会阶段的必然,而对公德的培养需要强调的是对个人的尊重,人们被煽动起来了对个人利益获取的欲望却没有被培养对个人意识的正确观念,致使人们对个人意识暧昧模糊,经常产生误读误解。

  在这里我不得不承认,在中国历史上个人主义的观念从未扎下根基。之前已经说到我国古代是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重视家族观念的社会,个人意识是无法被培养的。经过建国后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更加强化了国家、集体的观念,而个人主义是极力被否定的,即使当今社会人们头脑中家、国的概念依然固化为可以为之付出、为之牺牲而理所当然的观念,而谈到个人只有隐蔽、躲闪而不敢见天日。有人说国人只重私德不重公德,其原因显而易见,私德是儒家观念中对家庭意识的强化,而这种观念在我们民族的集体无意识中根深蒂固,不孝顺父母违反家常自然是大逆不道。而公德与公众生活环境状态有关,涉及到陌生人的利益国人自然不会太在意,当真正触及个人利益就会毅然决然抛在脑后。可见要对国人进行公德意识的培养重中之重是要搞清什么是个人意识,什么是个人主义,真正培植起了对个人的尊重才可能形成公德意识。此种观念任重道远,需要国人长期的观念转变,更需要从基础教育上加以更正。

  集体主义是为了谋求某种共同的利益,建立在共同信任基础上的乌托邦式的群体象征性观念,这种观念需要参与者有某种共同的信念作为依托,一旦这种观念像肥皂泡一样破灭,人们就会如同从幻象中脱离出一样茫然若失。集体主义往往受到少数人的利用而形成集权统治,在勒庞著名的《乌合之众》中告诉我们大众意识很容易受到某种思想观念的蛊惑煽动,从而形成毫无理性的激情,其对社会的破坏是巨大的。在历史上这种事情举不胜举,如纳粹德国及我国的文革时期无不体现出大众的盲从,这种无用的激情会化为有害的洪流冲理性毁的堤坝。如今的网络时代,被某观念通过各种网络媒体操控而形成的集体意识更是无法控制随处蔓延,缺乏独立意识没有独立思考能力的普罗大众更是轻易的受到蛊惑而显得正义泠然,实则是跟风盲从缺乏理性分析。这种由于社会不公无宣泄渠道而引起的某种盲目的冲动有百害而无一利,它真正需要的是培养起良好的个人意识及独立思考能力,不被有害观念误导,从而避免错误的集体主义观念,进而建立起以独立人格为依托的个人主义观念。

  弗洛姆在他的《逃避自由》当中告诉我们,人类一方面有获得自由的需求,这种需求是与生俱来的,它与追求生存、追求幸福同为人类的基本需求;而另一方面,在获得自由的同时人类会陷入孤独,这种孤独是没有依靠缺乏安全感而造成的。所以寻求自由和寻求安全感成为了悖论,这种悖论需要人们从中找到一个平衡点就如天平的两边。追求自由我们可以看作是某种个人主义的行为,它寻求的是个体的独立与解放,是人之为人的基本目标。在历史上为了追求自由而肝脑图地的人不是少数,成为人类历史上辉煌的一页,为后人带来无比的精神鼓舞。而历史上同样存在另一种趋势就是放弃自由从而谋求获得安全感的趋势,这种趋势体现在畏惧强权,寻求宗教信仰等诸多方面,这种行为可以看作具有集体主义倾向,在中国的现代社会中可以说有这种观念的人比比皆是。在自由市场经济的作用下人们的欲望不断膨胀,为了谋取个人利益道德沦丧是非善恶不分,而真正的个人主义观念尚未形成,使得一部分传统的保守派渴望回归毛泽东时代,谋求社会平等,这就是一种逃避自由寻求社会安全感的典型例证。另外一些人看破了世间的险恶,希望在宗教中寻求慰藉,这可能是一个不错的考虑。

  接下来我们就谈谈宗教中是否有个人意识,因为如果宗教中含有个人意识,那么我们就可以将宗教视为获得个人自由与谋求安全感的一个平衡性的选择。宗教信仰在现代人的眼中到底意味着什么?从历史上来看,宗教作为人类蒙昧时期对自然力量的敬畏而祈求某种超自然力量的保护是显而易见的,而后逐渐形成某种神圣化统治一切的代表符号,无论是西方的基督教还是东方的佛教都明显的带有人类对未知世界的神秘性及对死亡所带来的不确定性的畏惧和获得真相的渴望。而近代以来随着科学观念的兴起,人类对自然的掌控能力逐渐加强对自然的敬畏感也随之减弱,可以说宗教实质是人类社会进程的阶段性产物,而其是初级阶段的,其最终必然趋于僵化而失去活力。从科学的发展对宗教的影响来看科学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对大自然的改造使人类的物质生活越来越富足再也没有对自然力量的畏惧,地球成了“人类的乐园”,人类对自然可以随心所欲。另一方面对大自然的任意破坏所带来的后果也使人类逐渐警醒,而更重要的是这种对自然力量畏惧感的丧失使人们的精神信仰到了崩溃的边缘,宗教信仰在某些现代人的眼中已经成了可有可无的寻求寄托的替代品。尼采在20世纪即将到来的时候,高声的宣布“上帝已死!”这位伟大的哲人洞见了西方社会随着科学理性的兴起精神信仰最终丧失,断定“是人类杀死了上帝!”。在尼采的思想中带有浓烈的“强力意识”观念的味道,相信强权在社会中的作用而忽视个人意识的独立性,最终被纳粹利用。但他对信仰丧失的真知灼见是不容置疑的,那么现代人真的不再需要宗教信仰了吗?正如前所述,由于现代人对社会的不满或缺乏安全感而寻求宗教信仰的人不占少数,但在这个被称为丧失信仰的时代,宗教到底起到什么作用哪?我们从信仰的本质继续来探讨,林语堂先生在《信仰之旅》当中告诉了我们一个关于他自己由基督徒家庭到对儒家、道家、佛教的信仰而最终又回归基督教的信仰旅程,这其中强调了信仰是追寻个人情感历程个人感悟体会而逐步获得的过程,也就是说信仰是建立在感性基础上的。对“信仰是非理性的”观点另一位丹麦哲学家克尔凯郭尔显得更加明确,在他的《恐怖与战栗》中讲述了《圣经》中虔诚的信徒亚伯拉罕为了听从上帝的指令准备杀死自己的亲生独子的故事。亚伯拉罕老来得子,通常来说无论从情感上还是从人类社会的伦理道义上都无法完成上帝的指令,而亚伯拉罕毅然决然的实施了!在这里克尔恺郭尔告诉我们的是宗教信仰是非理性的,他依靠的不是理性的分析而是某种对上帝的全身心的信赖与臣服,将个人的一切奉献给上帝而没有任何疑惑,这就是强大的信仰之力。在其他宗教中也有相同的力量,如伊斯兰教在阿拉伯地区,藏传佛教在西藏及周边地区,我们从中都可以感受到信仰的强大力量,这种力量是对全知神明的绝对服从,人类的小小头脑是不需要或根本无法对神明加以理解的,需要的只是虔诚的信念。到这里大家是否看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宗教信仰中是否看到了个人,个人在宗教的位置是在哪里呢?回答是没有位置,任何虔诚的宗教信徒在信仰中都不可能有个人意识,因为个人意识是依靠个体的理性,个人的独立思考而获得的,而宗教需要的是全身心的付出是绝对服从。我们要想从宗教中获取安全感而同时寻求与个人自由的平衡点是不可能的,寻求安全感无论是在宗教还是在其他团体都必须放弃个人自由。但这又是我无法接受的,要自由还是要安全感我必然选择自由之路,因为这条路是人之为人的基本,通过这里我们获得独立思考的能力,获得追求平等的权利,获得人之为人的信念。否则我们就是猪栏里的猪猡羊圈里的绵羊,相同的面孔没有自我没有独立意识没有为人的尊严。

  个人意识是否真的那么重要,这个因人而异,就好像有些人生来就爱哲学思考,经常思考世界的本质是什么?人生的意义是什么?这些与现实生活毫不关联的问题。而绝大部分人更关心的是具体的生活、学习、工作、情感等事情,而那些虚无缥缈的问题会被认为是毫无意义的。而真正关心个人意识的人如经常进行哲理思考的人一样是少数。这类人的这种习惯想来不是单单后天的培养就能获得的,往往是先天就具有的某种人格特征。正如基督教新教的加尔文教派所主张的上帝选民说,在这种教义中上帝已经选定了进入天堂的人们而其标准人们却不得而知,它注定是一部分人而不是全部而一旦被选定就无法改变,显然这里面有很强的宿命论观念。喜欢哲理思考进而具有个人意识的这部分人就如上帝的选民一样,并非个人决定而是与生俱来的。这部分人永远是少数的,多见于哲学家、艺术家、和某些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和艺术气质的人,他们更关心外部世界及生命自身中更本质性的东西,这部分人在更关注现实的普罗大众永远是特立独行的。叔本华有一句话听起来有些刺耳“要么庸俗,要么孤独”,话中似乎在讽刺大众抬高自身,而其中却有自身不被大众理解的孤独感。当然哲学家的心理自我调整能力是很强大的,他将这种孤独感转化为了孤傲进而轻蔑世人。这种观点给了关注个人意识谋求独立思考的少数人以极大的信心,告诉这部分人并非与大众的观念一致就是理所当然的,还需要用自己的头脑进行思考分析形成属于自己的思想。反观大众的观念绝大部分是盲目的和无理性的,这点在之前已经提到。少数人的思辨性与大多数人的盲从性形成了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两种基本相反的观念,但在这里不得不说即使在倡导个人主义的西方社会中大部分人依然是盲目的从众而缺乏独立思考的能力,而真正具有独立人格的更是少数,这与人先天所具有的哲思能力有关。回顾历史,芸芸众生中的大部分在为自己的生计奔波忙碌被时代的、地域的外在观念所束缚而劳苦一生,而只有少数人才拥有独立思考的能力,正是这部分人最终成为人类的历史闪光点,他们的思想使得人类不单纯具有动物性特征还真正成为了区别于其他动物的人!

  人是一种群居动物,很难想象习惯了现代生活的人们脱离了群体独立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会是什么样子。《鲁宾逊漂流记》中演绎了一个漂流到孤岛上独立生活的人,看上去他可以用已知的人类生活技能在岛上存活,但事实上他每时每刻都在想如何回归人类社会,我们知道他需要的是生活在集体中的安全感,一旦丧失安全感人类在心理上就无法平静安宁的正常生活。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想象独自生活的人类是否还需考虑人生的意义及价值,是否还要有某种追求和理想。不言则明失去群体性的社会生活人类许多实质性的精神需要将毫无意义,所以在寻求个人价值时要有社会作为前提,人的意义是建立在社会生活的基础上的,在这一层面上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又获得了统一,但这种统一依然是需要把追求个人自由、个人幸福作为终极目标。

  经过以上的论述我们应该获得一个简单的结论,人类构建庞大的社会体系,而且这个体系将越来越完善越来越复杂,其最终目的应该是使每个个体获得充分的自由、平等的生存权力,获得各自幸福的权力,而个人将变得更具独立意识、独立人格,独立的追求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这个思路是全球化的、是类似哈贝马斯所论述的全球社会的未来,人类历史进程中的阶段性产物“民族国家”将不复存在,与国界的丧失同时语言、社会制度、种族的差异将逐渐消失,文化传统的差异将逐步扁平化直至统一,世界将建立在以个人主义作为普世价值的价值观的基础上而趋于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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