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环境下音乐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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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环境下青少年音乐艺术需求与发展研究

摘要:中国互联网和移动智能终端结合下的新媒体成为音乐艺术重要的载体和传播媒介,并且青少年也成为了新媒体音乐艺术的重要接收群体。但目前新媒体环境中音乐艺术的发展参差不齐,针对新媒体环境中音乐艺术出现的问题,从作品本身、传播者、青少年和创作者四个方面提出了解决对策,以期青少年在中国新媒体环境中感受优秀的音乐艺术,并且对新媒体环境中音乐艺术的可持续发展发现进行了相关。

关键词:新媒体;青少年;音乐艺术

1.研究背景与意义

1.1研究背景

    新时代下探究新媒体音乐艺术作品对青少年受众产生的影响。互联网和移动智能终端结合下的新媒体成为音乐艺术重要的载体和传播媒介,青少年作为新媒体音乐艺术的重要接收群体,其审美需求和审美品位会受到极大影响。

拉近青少年与优秀作品的距离,远离低俗的音乐艺术文化。新媒体环境下的音乐艺术蓬勃发展,出现了大量的优秀作品,不仅作品本身具有极高的艺术性,同时也反映出人民大众的时代精神面貌,但其中也不乏一些低俗的音乐艺术作品。通过拉近青少年与反映青少年时代风貌等特征的优秀作品的距离,提高审美品位,树立阳光向上、积极奋斗的价值观念,以期青少年远离低俗音乐艺术文化。

激发新媒体创作者的创作热情。通过优秀音乐作品对青少年的熏陶,提高其审美品位,增加对新媒体优秀音乐作品的需求,可以激发创作者的积极性,以期促进新媒体环境下音乐艺术的良性蓬勃发展

培养青少年文化自信理念,促进中国音乐文化艺术的发展。当今社会多元开放,各种社会思想文化活跃,不同意识形态会成为主流社会文化的杂音,通过把优秀的音乐艺术文化推送到青少年身边,给他们树立主流意识形态,热爱本土音乐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增加他们对本土音乐文化的认同。一方面可以为他们创造一个积极、健康、向上的符合主流意识形态的音乐艺术氛围,另一方面可以提升我国的文化形象,促进我国音乐艺术文化的繁荣发展。

1.2研究意义

    1.2.1理论意义:

    有利于诠释新时代习近平文艺理论思想。社会主义文艺本质就是人民的文艺,要反映人民的心声,为人民服务。新时代下新媒体成为音乐艺术的重要载体,通过研究新时代下的新的传媒体与音乐形式,有利于坚定文化自信,并进一步诠释习近平文艺理论思想。

有利于完善音乐市场相关理论。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场不断细分,音乐艺术受众层级不断细分,青少年群体作为新媒体音乐艺术的重要受众,有必要关注他们的音乐喜好和审美需求,通过探究青少年群体与新媒体音乐艺术的需求有利于完善音乐市场的相关理论。

有利于完善音乐市场营销道德的相关理论。文艺要反映好人民心声,就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创作者、传播者不仅要注重经济价值、艺术价值的同时还要兼顾社会效益,为人民传播正确价值导向的优秀作品。通过探究新媒体环境下创作者、传播者的社会责任,有利于完善音乐市场营销道德的相关理论。

有利于青少年音乐审美理论的完善。青少年阶层的受众正处于思想活跃,感性认识强烈的阶段,通过研究他们对音乐文艺的喜好和新媒体环境音乐艺术的审美品位,以及这些音乐艺术作品对他们的影响,有利于青少年音乐审美理论的完善。

    1.2.2实践意义:

有利于激发生产者的社会责任。音乐艺术创作者、表演者牢记文艺要为人民服务,满足大众的文艺需求的思想。在追求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的同时,还需要兼顾社会效益。青少年群体处于感性时期,创作的作品要对其具有正面的引导,本课题的研究有利于激发生产者的社会责任。  

有利于激发音乐传播者的社会责任。新媒体环境下,音乐产业从业者、表演者、媒体工作者、受众身份进行了多元化的转变,面对青少年群体要进行有甄别的传播,本课题研究有利于增强传播者的媒介素养,激发传播者的社会责任。

有利于提高欣赏者的审美品位和审美能力。选择有价值的、优秀的音乐艺术作品,推送到青少年的视野中去,经过优秀音乐艺术作品的熏陶,可以极大地提高青少年受众的文化艺术修养。

弘扬优秀的音乐文化,营造良好的音乐社会氛围。将积极、优秀、高雅的文化进行时尚化、年轻化、潮流化,以便于青少年受众接受,有助于传承优秀的音乐文化和发展良好的音乐社会氛围。

有利于社会和谐,及社会主义文艺的繁荣发展。新媒体时代下出现多种形式的音乐艺术,将优秀的音乐艺术推送到人民身边,满足人民大众对于音乐艺术的需求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通过推广优秀的文艺作品,营造良好的音乐社会氛围,有利于国家文明和国家形象的提升。

2.研究现状

目前国内对于新媒体环境中音乐艺术的发展以及青少年对于音乐艺术需求的研究存在多学科多视角的现状,其研究主要集中于音乐学、传播学和教育学等领域。通过在中国知网进行相关研究文献的检索和归纳,发现其研究主要体现在网络流行音乐对于青少年的影响、在新媒体环境中音乐艺术的发展机制、青少年音乐审美的探讨三个方面。

2.1网络流行音乐对青少年的影响

李勐、胡宏莉(2020)认为流行音乐具有通俗性、娱乐性、商品性和时尚流行性,对青少年既有积极影响也具有消极影响,应该对青少年进行正确的引导,鼓励优秀的原创作品,提高青少年的鉴赏能力,并且要加大对流行音乐的监管力度[[1]]。祝向华(2009)和李庆玲(2005)分析了青少年对流行音乐喜爱的原因。祝向华认为通俗歌曲自身的平民性、娱乐性、时尚性和个私性等特点是备受青少年喜爱的原因[[2]]李庆玲分析了青少年对流行音乐喜爱的原因以及影响,认为成人社会应该尊重青少年对于流行音乐的选择并进行引导,培养青少年自身的审美能力,最后提出大众媒体应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加强对音乐作品的把控和推广[[3]]。杨茜(2020)和杜兴东(2012),都进行了音乐对青少年思想的影响进行了研究。杨茜认为优秀的音乐文化蕴含众多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可以对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4]]。而杜兴东研究了流行音乐对青少年思想影响的研究,主要包括了流行音乐对青少年思想影响的原因、特点和利弊[[5]]。古全林(1998)以青少年对流行音乐的喜爱视角探究了流行歌曲的审美价值和音乐教育,鉴于流行歌曲的特点,认为优秀的流行歌曲可以成为音乐教育的素材[[6]]。盛楚彬(2020)分析“韩流”音乐对青少年的影响,分析了当代青少年欣赏品味和对“韩流”音乐的特征及认同的原因,阐述“韩流”音乐产生的利弊并提出了合理的教育策略[[7]]。陈琳琳(2020)探讨了台湾地区青少年音乐偏好与人格特质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示音乐偏好于文化之间存在共同之处,即“四个维度”,认为要善于运用音乐偏好引导学生的学习动机和人格的培养[[8]]。冯灿明(2009)认为音乐借助现代先进的传播工具和手段进行大范围、高频率的传播具有入侵性,这种入侵性的传播容易促使青少年产生审美趣味的刻板,具有一定负面影响[[9]]。在网络音乐的角度方面,袁媛(2016)[[10]]以亚文化的视角论述网络歌曲对青少年价值观的影响,阐述了网络歌曲与青少年的特点,剖析网络歌曲中青年亚文化的特征并针对网络歌曲中的青年亚文化对青少年的影响提出了相关对策。此外,马赫(2020)[[11]]、陈颖(2020)[[12]]、周思捷(2020)[[13]]三位以偶像的视角研究了偶像崇拜效应中音乐艺术在当今的影响。马赫的研究侧重于偶像崇拜群体的内部运行规律和心理活动,探索了行星文化与偶像崇拜的价值和意义。而陈颖的研究主要是以粉丝对于周杰伦的崇拜来分析偶像对于青少年价值观的影响。周思捷以音乐节目《声入人心》为案例分析偶像视域下音乐节目的有效传播策略。而孔庆夫(2015)以青少年犯罪心理学的角度论述了低俗音乐对青少年的影响,通过论述低俗音乐的特征进一步分析了对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影响,并提出了音乐从业者的自律、家长与教师的努力两项具体的避免受到低俗音乐影响的预防策略[[14]]

2.2在新媒体环境中音乐艺术的发展机制

直接关于音乐艺术在新媒体环境中发展机制的研究有王亚男(2017)[[15]]、刘超洋(2008)[[16]]、景璟(2018)[[17]]、郭玲玲(2018)[[18]]、郭佳(2018)[[19]]、丁姝(2019)[[20]]、刘子剀(2018)[[21]]、王娜(2018)[[22]]、邵帅(2017)[[23]]等人,认为新媒体的出现有利于音乐艺术的发展,改变了音乐艺术的传播方式、范围、渠道、效果,众人都以音乐科技的角度论述了新媒体环境下音乐艺术的发展特点,但王娜和邵帅在对新媒体对音乐艺术传播影响研究中也剖析了目前新媒体环境中出现的一些负面影响,其余研究主要侧重于对传播现状、特点和趋势的研究。

在新媒体对传统音乐影响方面,刘翠翠(2019)[[24]]和刘玲玲(2017)[[25]]以传统音乐发展的视角探讨新媒体对其发展影响,鉴于传统音乐传播渠道的狭窄,认为新媒体特性扩宽了传统音乐的渠道和传播方式,有利于传统音乐的传播和保护,刘玲玲在探究新媒体对传统音乐发展影响的同时,也对新媒体时代传统音乐的传播策略进行了探讨。在新媒体环境音乐艺术创作方面,刘晓鹏(2017)[[26]]、王伟(2017)[[27]]认为新媒体改变了音乐艺术的创作方式和创作思维,降低了音乐创作的门槛,满足了人民群众的音乐需求。

在新媒体对流行音乐的影响方面,冯玲(2017)[[28]]认为新媒体推动了流行音乐的发展,提高了音乐消费和音乐商品的流通,同时应该注意对于消费和流通中出现的消费观念、个人欣赏素养和相关法律法规等问题;而任增吉(2017)[[29]]的研究侧重流行音乐在新媒体环境传播中遇到的机遇和挑战,认为虽然新媒体虽然可以推动流行音乐的发展,但在传播中容易出现版权问题,应该在流行音乐发展的过程中完善版权保护措施。邓重博(2018)[[30]]以在线音乐平台(腾讯、虾米、百度、网易音乐)等具体的新媒体技术探究了流行音乐的传播方式,对音乐传播移动化、网络化、视觉化、人性化、规模化的特点提出了传播策略。

在新媒体对音乐社交影响方面,胡婷(2020)[[31]]和王雅婧(2019)[[32]]以网易云音乐为案例,探讨新媒体对于音乐社交的影响。王雅婧的研究剖析了音乐社交的演变过程及网络大数据的应用对音乐社交平台构建的影响。而胡婷社交互动为主题,研究音乐社交平台发展的生命力,并以用户的角度出发进行数据分析,用以解决音乐平台互动模式创新中出现的问题。

在新媒体对数字音乐产业影响方面,杨凡(2019)[[33]]、龚小净(2020)[[34]]和王雯(2018)[[35]]认为我国数字音乐产业是新媒体技术的产物,虽然目前发展规模大,但存在不可忽略的负面影响,例如内容创新不足、用户费率低、版权等问题制约了我国数字音乐产业的发展。

2.3青少年音乐审美的探讨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与苏州大学新媒介与青年文化研究中心(2016)发布了“青少年网络流行文化研究”调研报告,公布了目前青少年与新媒介关系的现状,并提出了八大特征,肯定了目前新媒介对于青少年的积极影响,但也出现了相应的负面影响,认为青少年网络流行文化的发展趋势将会更加依靠新媒介技术,并会不断出现多样性文化、小众文化,认为未来发展不仅要加强管理和保护,同时也应该注重对青少年的引导[[36]]。于梦洁(2019)在硕士论文中以新媒体对青少年影响的角度论述了对青少年的政治影响、道德、性别角色、社交的社会影响,认为新媒体对青少年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在青少年的成长过程中家庭、学校、政府、新媒体具有一定的责任,应该加强对青少年的影响[[37]]。杜心格(2014)以青少年美育的角度探讨了青少年音乐审美判断力的形成路径,他认为音乐审美的判断力受四个因素的影响,第一个环境的影响,例如“市场化”、“现代化”、“娱乐化”,第二个是受到了流行音乐的“挤压”,第三个为高雅音乐氛围不足,第四个是音乐教育的缺失。因此在青少年音乐审美判断力的培养中应该发挥政策的导向,强化艺术教育,培养音乐价值观,和营造音乐氛围,从而培养青少年良好的音乐审美判断力[[38]]。张鑫(2016)在对青少年审美的研究中心侧重以具体歌曲对青少年进行培养,并且提出了青少年审美能力培养的实践措施[[39]]。而谈璐(2009)以音乐鉴别、审美情趣、音乐修养、想象力和歌词方面探究了如何培养青少年的音乐情感[[40]]。

 

3.新媒体环境下音乐艺术的问题

3.1戏唱民族国歌,亵渎国家尊严

“网络红人”(Influencer)是指在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或长期持续输出专业知识而走红的人。他们的走红皆因为自身的某种特质在网络作用下被放大,与网民的审美、审丑、娱乐、刺激、偷窥、臆想、品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有意或无意间受到网络世界追捧,成为“网络红人”。因此,"网络红人"的产生不是自发的,而是网络媒介环境下,网络红人、网络推手、传统媒体以及受众心理需求等利益共同体综合作用下的结果。

2019年,网红“莉哥”在直播过程中“公然篡改国歌曲谱,以嬉皮笑脸的方式表现国歌内容”,其背后是对国歌的“亵渎”和侮辱。国歌作为国家转眼肃穆的体现把国歌作为所谓“网络音乐会”的“开幕曲”尤为不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网络主播莉哥的行为,刷新了我们对于网红的认识。作为网络红人,有的肆意造谣,抹黑英雄任务、捏造事实;有的调侃历史,对南京大屠杀等事件发表错误言论……,以国歌取乐吸粉,是网络群众忍受底线。

国歌,是一个国家的象征。代表着民族精神,更带有浓郁的爱国主义色彩。作为一名中国人,在听到国歌,应该站立、严肃、认真地,这是对国歌应有的尊重。与此同时,看到其他人以国歌为题玩笑时,也应主动站出来维护国歌的尊严,这是作为中国人应有的义务。近年来,众多网红脱颖而出,但是,总体素质却参差不齐。目前网红行业属于野蛮生长阶段,在初期发展中难免会暴露一些问题。以铁腕手段肃清“乌烟瘴气”,还青少年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需。希望网红群体能够传播正能量,营造良好网络氛围,为青少年群体带来更多正确价值观的好作品。

3.2猎奇异域文化,跟风负面发酵

    在以互联网和移动智能终端为传播媒介的音乐艺术形式中,音乐短视频也占据了一席之地,然而,近期“黑人抬棺”这一主题的音乐短视频受到大众的热捧,并且争相模仿。“黑人抬棺”这一话题最早起源于非洲加纳国家的葬礼习俗,他们认为死亡不是生命的终点,而是生命获得另一种新生,并应该为此感到快乐,因此他们对待生命的逝去是积极乐观的心态。然而丧葬服务行业也根据此种风俗习惯制定了特色服务,在为逝者送丧时搭配了简易的音乐和舞蹈以增加葬礼的欢乐趣味。逝者家属也会根据其生前的喜好为逝者定制具有特色的棺材,例如逝者生前喜欢飞机、可乐、沙丁鱼,家属会将逝者的棺材做成这些形状,来延续逝者生前的爱好,以期他(她)不留遗憾,可以快乐地前往另一个世界。亲人的逝去避免不了生死离别的伤感,但反观加纳的这种风俗反而给生者带来了继续努力生活的动力。

全球疫情形势的严峻让黑人抬棺得到了更大范围的传播,疫情防控期间多数人民只能在家进行自我隔离,娱乐休闲方式减少,有趣的梗图和视频成为他们当下打发时间的方式。对很多人来说,黑人抬棺是对自我的一种疏解。这场疫情已经夺走了无数人的生命,更何况今后还可能有更多人因此逝去,死亡就围绕在人们身边。在这种环境下,死亡开始变成一个个数据,生活在恐惧、悲痛与麻木之间的人们,自然希望找些方法让自己暂时忘记这些。而黑人抬棺,就仿佛是一根向死亡竖起的中指。

抬棺文化来源于加纳。在葬礼上,加纳人不会流泪,会把悲伤和不舍转化为对死者的祝福。在他们看来,死亡是新的起点,所以一定要乐葬,要进行各种鼓舞人心的表演。黑人抬棺不仅只是一种葬礼习俗,更是代表着一个民族对待死亡的态度。既是一种寓意丰厚的特色文化,便不能进行嘲笑,不能因为这样的乐葬与传统意义上的葬礼截然不同,就擅自曲解它的含义。

在网络现实中,不少网友却任意调侃,甚至扬言这是一种滑稽的风俗。中国幅员辽阔,文化传承悠久,拥有者众多的民族,而各地葬礼风俗不尽相同。有常见的土葬,也有不常见的树葬、水葬、天葬等。这其中的部分葬礼,因受地域、文化的影响也存在着理解困难的问题。无论形式如何,葬礼所代表的对死亡的态度,是我们真正所要思考的。而黑人抬棺乐葬就是加纳人民对待死亡的淡然。早在古代,先圣庄子,就曾提出看淡生死,死亦新生。数千年来,中国人一直在追求这种面对死亡的豁达境界。而如今,我们对黑人抬棺加以调侃,犹如对自身传统文化的嘲讽。调侃只是互联网环境下的一种娱乐方式,但无论如何,娱乐都不应该以践踏一方风土人情为代价。

3.3堆砌文化符号,鼓吹极端思想

当互联网和移动智能终端使音乐艺术的制作和传播的门槛降低时,也伴随着相对低俗的音乐艺术出现,这是互联网成为音乐艺术新的重要载体和传播媒介发展的必然趋势。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在互联网上流行着一首喊麦——《惊雷》,惊雷地出现在网络上广为流传,用户群体相继进行模仿,引起了网友和专业音乐认识的广泛热议,褒贬不一。关于喊麦艺术,目前存在两点争议,一种观点认为MC喊麦是说唱表演的一种,源于黑人文化,是一种节奏强烈的即兴表演。另一种观点认为喊麦是一种艺术形式,但不属于音乐艺术,从专业的角度来分析喊麦不具备音的高低、长短、强弱、音色等特征,它的表演形式是使用具有强烈节奏地说词配合背景音乐的念白。而且,喊麦往往十分随意,具有强烈的节奏感,可以很好地进行现场氛围烘托,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种艺术形式,从艺术形式本身的角度来说喊麦无庸俗、高雅之分。

《惊雷》爆红网络,受到一大群青年群体的追捧,认为《惊雷》是一部优秀的作品。但如果将能让人产生快乐的音乐作品定义为就是好的音乐作品,那么就会对优秀音乐作品的理解出现片面的理解。通过QQ音乐对《惊雷》作品的欣赏,我们发现《惊雷》作品的海报是一种黑暗、血腥的亚文化风格,具有极强的愤懑不平的心理暗示,与歌词进行呼应,且不具引人思考的内涵。歌词部分大量使用东方玄学文化符号(周易、八卦、太极、仙、佛、魔)以及江湖豪侠语汇,显得高深莫测又不知具体所指何物。但是,又与传统的玄学内容出入较大,多是玄幻网络小说措辞。为使整部作品押韵其中还夹杂中国古典诗词,通过片段组合的方式进行结合,且诗词本意与通篇所表达的内涵不相符,有断章取义之嫌。

从青年亚文化的角度来分析,《惊雷》这首作品具有青年亚文化抵抗性和边缘性的特点,它不仅传递着此种文化的审美趣味,同时面对成长困境也传递着一种焦虑性的社会思考。反观《惊雷》的追捧群体多是青少年、青年,与表演者拥有着共同审美趣味,通过音乐进行互动,寻找着自己的主体性,也建构着身份认同。躁动式的话语使作者与听者在虚拟网络世界产生共情,形成集体身份认同,但忽略了现实世界客观的美。虚拟空间里的情感宣泄和理想表达是无根的幻想,并不能带给我们现实世界的真实快乐。快乐是有深浅的,不是所有的快乐都具有深刻内涵和审美价值,只有关乎灵魂的深层次快乐才真正具有审美价值,并带来持续性的快乐感受。浅层次的快乐主要来自于生理本能,感受得快,忘记得也很快。事实上,许多伟大的音乐作品并不能带来浅层次快乐,比如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没有人会说听完很快乐。但作曲家通过音乐传递出的精神力量,最终让我们获得了巨大的心理能量,并由此获得了最为深刻和持久的快乐。好的艺术应该提升人的灵魂等级,而不是让人沉溺于浅层次的生理快感。

中国《新京报》和《广州日报》也对此作出了回应和评论。《新京报》的评论认为,喊麦歌手即便是“赚得盆满钵满,被时代过滤后也并不会成为经典,甚至会成为糟粕。”“而代表如今这个时代的也许是意大利阳台上的鸣奏,也许是北京大学学生用鲁迅的文章作出的Rap,甚至也可以是日本偶像女团冲破偶像边界的《沉默的大多数》,但绝不应该是《惊雷》”。艺术的核心是美,美在形式,更美在立意。在人类艺术的长河中,能够载入史册、堪称经典的作品,无一例外都是尽善尽美之作。

3.4人设卖惨营销,舆论虚假传播

信息技术的发展让各种娱乐节目的发展与传播更为迅速,资本的力量下,会放大所谓能吸引眼球的点。我们对弱者的同情与支持能让我们得到更好的整体发展,而适当的暴露弱点也能给一位能力出众的人带来更多人性的光辉。

如今中国时代节奏较快,人民群众压力较大,精力也容易被分散,时事政策、认知理论这类内容理解起来存在一定难度,需要思考研究,因此关注度较低。而明星绯闻、音乐综艺节目的内容易于理解,信息接收无知识负担,大家乐于对其进行消遣和谈论。音乐选秀中的人设营造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存在着人群的引导甚至操纵。选手希望通过一个较为悲惨的机遇引起选秀导师的注意和观众的同情,从而吸引大量人气。在弱传播理论指出:舆论世界的强弱与现实世界的强弱存在倒置关系,现实中的强者恰恰是舆论中的弱者。舆论的能量朝着有利于现实中弱者的方向运动。现实中的强者要在舆论中获得优势必须与弱者相连接,必须从弱者中汲取舆论的能量。这是人类的同情心在起作用,人类天生就习惯偏向弱者。且在现实世界中,强者是少数,大多数人是普通人,会自然地将自身带入到弱者环境中去。音乐选秀选手通过“卖惨”收获大量的关注的和同情,制造宣传热点。而“热点”如陀螺效应一般,热点事件就像陀螺,相关人每次回应、表态,都是一根抽向它的鞭子。不管相关人说什么,都是给媒体提供了新线索,媒体把之前说过的话,当作事件背景再次报道,让这件事的波及面越来越广,从而获得较高的收视率。

音乐类选秀节目从制作到宣传已形成一个完整的运作模式,其中存在大量的剧本情节,多数情节为提前设定的情节,节目本身的真实性较低,营造的节目氛围对观众具有一定的欺骗性。音乐选秀节目的制作方、参与者和传播者为追求节目效益和关注,丧失了基本的职业素养和忽略的对正能量文化的输出,曲意迎合观众的喜好而未对观众的审美进行引导。而青少年作为社会成长群体,面对此类的营销辨别能力较弱,易于受到节目的影响,从而失去真正的思考,面对虚假的故事情节和价值引导会使青少年思想上容易偏离与现实社会的对接。

4.发展解决对策

4.1推广优秀作品,扩大正面影响

目前,在网络上流行的众多的音乐艺术中,出现了大量的优秀作品,不仅作品本身具有极高的艺术性,同时也反映出人民大众的时代精神面貌,例如在抗击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流行音乐《少年》。有报道称,自《少年》发布以来,《人民日报》、新华社、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报》等都使用这首歌作为抖音背景音乐,引发了一轮正能量的社会性话题。一首歌在短视频的推动下,触及到全国不同层面的受众,并具备了激励社会的能力,《少年》恐怕是迄今独一无二的案例。杨坤作为优秀的流行音乐歌手、前辈对歌曲《少年》作者梦然的创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在抖音平台《少年-剪辑版》音频上线后,网友引用音频进行的视频创作涵盖范围更加广泛,人民群众在二次创作中加入自己的解读,为《少年》做了更具象的诠释,也不断拓宽着《少年》的内涵。通过以专业的音乐知识对歌曲《少年》的解读,我们发现《少年》的曲调欢快、节奏明朗,给人一种积极向上的心理暗示,配合阳光、正能量的歌词,整首歌曲成为励志的歌曲,给广大网友带来一个能够分享少年时光和回顾初心机会。《少年》极具共鸣感的歌词、激昂振奋的主旋律,完美契合了当下万众一心,合力对抗疫情的情景,为网友带来了鼓舞人心的力量。无论是庆祝医护英雄凯旋归来,还是记录民众的“抗疫”拼搏奋斗瞬间,都十分应景,给予网友的内心无限触动。《人民日报》、新华社和共青团中央等官媒纷纷引用这首歌作为短视频的背景音乐。并为青少年和正在奋斗中迷茫的青年人群带来了一种应对社会环境和成长困境的积极心态。

4.2严守职业素养,树立社会责任

媒介素养是指正确地、建设性地享用大众传播资源的能力,能够充分利用媒介资源完善自我,参与社会进步。当前,青少年接触大众传媒特别是新媒体的频率和时间迅速增长。一方面,青少年能够借助大众传媒开阔视野;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社会经验,青少年容易被不良信息误导,甚至丧失独立思考能力。青少年正处于青春叛逆时期,对外部的各种事物充满了好奇。目前新媒体信息技术发展迅速,使得信息接收渠道和数量大大增加,新媒体中的各种音乐艺术成为青少年在学校内感知音乐信息的主要接收渠道。面对新媒体中负面的音乐艺术,青少年出现与正面文化对立的思想,这使得正处于价值观尚未全面确立的青少年去好奇、追随所宣扬的文化。青少年缺乏人生阅历,知识也在储备阶段,例如《惊雷》所传播的片面言语和激进的思想很容对价值观不成熟的青少年进行诱导,并且青少年会轻易地信服,将此作为行为准则和对外部世界的看法。更有甚者通过新媒体接收的音乐认为“金钱至上”、“读书无用”,以成为“网红”作为人生目标。不仅如此,青少年还会从新媒体音乐艺术的接受者变为制造者,通过技术门槛低、传播速度快的媒介制造自己的音乐作品。

面对青少年群体,传播者、制造者、表演者要严守自身的职业素养,面对青少年群体的音乐艺术需求,不仅要迎合青少年群体的审美趣味,同时还要引导、培育青少年群体对于优秀音乐艺术的喜爱。鼓励创作者将优秀的音乐艺术进行年轻化、时尚化创作,达到青少年群体审美接受程度,将优秀的音乐艺术文化得以继承和发扬。

4.3树立辩证思想,增强审美能力

青少年是接受文化教育、树立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时期,要把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作为行为准则。青少年群体要坚持文化自信,积极学习、发扬中国传统文化精华所在,努力学习科学技术知识,追求文理相通、美美与共的思想境界,应崇尚体育精神,用顽强拼搏的意志去追求人生的美好理想,促进自我智育、德育、美育、体育共同发展,促使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道德修养和思想境界,养成科学的思维习惯,促进身心和人格的全面健康发展。

青少年通过不断对科学文化的学习积累,应该辩证地去看待新媒体环境下的种种音乐艺术现象,辩证地去接受所传播的内容,辩证地去感受什么是真善美,美的意义和内涵所在,面对新媒体环境中出现的低俗行为和内容进行自我抵制,避免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青少年阶段最重要的任务是学习,新媒体具有社交娱乐属性,大量的充斥在网络空间内,青少年应该合理分配聆听音乐的时间,以学习为主要任务,为实现人生价值和理想抱负做知识储备。

4.4提高创作热情,满足音乐需求

青少年作为国家未来,其对音乐艺术的需求不容忽视。在新媒体环境中,音乐艺术发展的门槛和道路虽然被拓宽,但音乐精品较少,大量的音乐多存在负面影响,对文化的解读和蕴含的价值观多存在扭曲的现象,这样的音乐充斥在青少年的审美中,牢牢占据着青少年的审美空间,例如《惊雷》等。久而久之青少年的审美会被此类歌曲影响,并以低俗的音乐艺术作为审美追求,模仿追求其内在的负面文化。而创作者为了得到青少年的受众的追捧,也会投其所好,持续创作此类的歌曲,以满足青少年的音乐需求。这种畸形的循环的原因不仅在于此类音乐大量充斥着青少年的审美环境,另一个原因在于青少年目前正处于知识储备和人生观、价值观发展的阶段,辩证能力较弱,看待问题的能力薄弱,容易出现片面的看法。在与现实社会的接触中青少年容易出现彷徨和不知所措的感觉,两个原因互为表里,影响着青少年的审美和音乐需求。

在新媒体环境的影响下,音乐艺术的创作和表达渠道被放宽,创作者有了更加广阔的表达平台。目前国内环境为了艺术创作具有较强的支持力度,而新媒体环境中的平台也应该为提高创作者的创作热情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用以保障创作者的权益,而创作者权主要包括创作收益,保障创作者的收益是提高创作热情的重要措施。虽然新媒体扩大了创作和表达的平台,但相应的版权保护问题接踵而来。在新媒体环境中充斥着众多的侵权问题,创作的权益得不到保护,收益与创作支出入不敷出,提高了创作者持续创作的困难。因此在这种局面下众多的创作者一方面选择放弃,另一方面选择迎合审美趋势,从而创作的作品缺乏艺术审美价值和自由的艺术表达。因此保护创作者的权益对创造良好的音乐艺术氛围具有重要的意义,是提高创作者创作激情的重要手段。目前各平台也推出各项原创保护措施,如“原创计划”、“歌手扶持”等计划,但在新媒体环境中还是不能避免此类情况的出发。目前网络技术发展迅猛,各新媒体平台同样可以借助网络技术,例如区块链技术。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的作用,可以进行版权确权和交易问题,并且操作公开透明。现在全球范围内都已将区块链技术运用到版权保护中,具有大量的案例,各新媒体平台借鉴案例众多。

结论

互联网和移动智能终端结合下的新媒体成为音乐艺术重要的载体和传播媒介,青少年作为新媒体音乐艺术的重要接收群体,其审美需求和审美品位会受到极大影响。本文文献分析法和格力分析法从新时代下新媒体音乐艺术作品对青少年受众的影响视域出发,发目前国内关于此方面的研究多集中于网络流行音乐对青少年的影响、新媒体环境中音乐艺术发展机制和新媒体环境中青少年音乐审美研究等方面,未对新媒体环境下青少年音乐艺术需求为角度进行深入的研究。

通过分析发现目前新媒体环境下音乐艺术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方面是戏唱民族国歌,亵渎国家尊严,对具有国家形象的音乐缺乏敬畏;第二个问题存在猎奇异域文化,跟风负面发酵的情况,缺乏对文化的基础认知;第三个方面存在堆砌文化符号,鼓吹极端思想的问题;第四个方面是目前众多的音乐文化节目存在利用虚假人设博取关注的情况。面对以上出现的问题,本文提出了四项解决对策。第一点,应该着重加大对优秀音乐作品的推广力度,提高优秀音乐作品对于青少年的影响。第二点,需要规范职业操守。音乐艺术的制造者、表演者和传播者应该树立社会责任,青少年目前正处思想成长的阶段,辨知力较低,容易受到负面音乐艺术的影响,因此在创作、表演和传播时需要思考对于青少年的成长是否具有不利影响。第三点,青少年正处于知识储备的阶段,但成长的过程中不可缺乏对于音乐艺术的需求,青少年自身应该加强对文化素养的提高,培养自身的辩证能力,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欣赏具有正面文化价值的音乐艺术。第四点,创造新媒体环境中良好的音乐氛围,离不开音乐艺术工作者的努力。创作者作为音乐艺术的生产者,其创作热情是音乐艺术持续发展的动力,为了保证音乐艺术的繁荣,满足对于音乐艺术的需求,而保障创作者的权益至关重要,因此社会环境和新媒体音乐平台需要尊重和保护创作者的权益,从而激发创作者可持续地生产优秀的音乐艺术。

青少年年纪相对广大的受众年纪小,对新鲜事的事物具有好奇心,喜欢追求年轻、时尚化的事物。为满足青少年对于音乐艺术的需求,应该将音乐艺术进行年轻化、时尚化创作,达到青少年群体审美接受程度,将优秀的音乐艺术文化得以继承和发扬。一方面根据青少年的特性满足青少年对于音乐艺术的需求,另一方面使新媒体音乐艺术可以做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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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新媒体青少年艺术论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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