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管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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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管是长沙市区,还是下辖的各县区,房地产都如火如荼,各类小区也如雨后春笋,这也引起了另一个问题——物业管理。特别是近年来物业管理投诉在各方面都是居高不下,取暖问题、停车问题、收费问题等等,无不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通过走访调研,发现当前物业管理特别是县区普遍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物业公司管理体制不顺。目前大多数小区业主委员要么没有成立,要么成立的程序不公开、不透明,不能取得业主信任,有的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直接就是原来的建筑商指定的,那就会只对建筑企业负责,导致居民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二是公共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物业服务方面仅限于打扫卫生、固定门岗、明确专人负责水暖管道维修等低端服务,有的甚至这些基础要求也难以保证,更不用说组织小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调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和谐社会创建积极性了。三是社区管理明显滞后。由于社区建设滞后,目前县区几乎所有小区内全部居民都是人户分离状态,再加上许多新建成的小区里,居民出租、转让房屋情况较多,小区居民入住情况混乱,难以对外来人口有效管理难,存在一定的治安隐患。

室内绿植


  围绕如何解决上述问题,结合自身的一些感悟,提出几条建议,供领导参考:一是尽快组建推广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议由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住建局牵头,加快推进各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实现各个小区业主对小区公共事务的自主管理。对于较小的居民小区或独栋楼小区,可通过小区居民公推、住建局指定等方式明确一到两名办事员具体负责小区物业方面事务。二是加强物业公司规范监管力度。借鉴外地物业管理方面先进经验,对我县目前执行的物业管理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推动政府尽快出台我县物业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同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推动全县物业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定期开展物业公司清理整顿活动,对不合格的物业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的取消其经营物业资质。三是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市场化。在目前的物业管理体制下,负责某一个小区(特别是那些规模较小的小区)物业服务的物业公司,在独立应对小区的供暖、排污、垃圾处理等公共服务项目上,有时确实是无力承担。建议,由政府有关部门出面,对城区内各个小区的相应公共服务逐步整合,推行一个大的小区或几个小规模小区由一个公司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益,实现公共服务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化管理。

标签: 帮写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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